6.5 粗骨料泥塊含量試驗
6.5.1 目的及適用范圍
測定粗骨料的泥塊含量。適用于粗骨料。
6.5.2 儀器設(shè)備及材料
1 磅秤:量程為50kg, 最小分度值為50g。
2 臺秤:量程為10kg, 最小分度值為5g。
3 篩:篩孔尺寸為2.36mm、4.75mm。
4 容器:要求淘洗試樣時,保證試樣不濺出。
5 烘箱:200℃,可自動控溫。
6 其他:搪瓷盤、鐵板等。
6.5.3 試驗步驟
1 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表6.5.3規(guī)定的數(shù)量,放在105℃±5℃ 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待冷卻至室溫后,篩除粒徑小于4.75mm 的顆粒,分為大致相等的兩份備用。
表6.5.3 泥塊含量試驗取樣數(shù)量
骨料粒徑 (mm) | 4.75~9.5 | 9.5~13.2 | 13.3~16.0 | 16.0~19.0 | 19.0~26.5 | 26.5~31.5 |
最少取樣質(zhì)量 (kg) | 5.0 | 7.5 | 10.0 | 12.5 | 15.0 | 20.0 |
2 按表6.5.3規(guī)定的數(shù)量稱取試樣一份,記為m? 。將試樣倒 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試樣上表面,充分攪拌均 勻后,浸泡24h 。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塊,再把試樣放在 2.36mm 篩上,用水淘洗,直到容器內(nèi)的水目測清澈為止。
3 從篩中取出保留下來的試樣,裝入搪瓷盤后,在105℃±5℃ 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卻至室溫后,稱取其質(zhì)量,記為m?。
6.5.4 試驗結(jié)果處理
1 泥塊含量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1%:
(6.5.4)
式中:Qg——泥塊含量,%;
m?——4.75mm 篩篩余試樣質(zhì)量,kg;
m?——剔除泥塊后的烘干試樣質(zhì)量,kg。
2 同一樣品平行試驗兩次,以兩次測值的平均值作為試驗 結(jié)果。
3 精密度要求:重復(fù)性試驗的允許差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