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細骨料有機質含量試驗
5.7.1 目的及適用范圍
測定細骨料有機質含量。適用于天然細骨料。
5.7.2 儀器設備及材料
1 天平:量程不小于10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2 量筒:規(guī)格為10mL、100mL、250mL (帶塞)。
3 其他:燒杯、移液管、玻璃棒、氫氧化鈉、鞣酸、乙醇等。
5.7.3 試驗步驟
1 配制標準溶液。取2g 鞣酸粉溶解于98mL 10%的乙醇溶 液中,配制成鞣酸溶液。將97.5mL濃度為3%的氫氧化鈉溶液盛 于250mL帶塞量筒,注入2.5mL鞣酸溶液,加塞后劇烈搖動,靜置24h, 即得標準溶液。標準溶液顏色不穩(wěn)定,每次試驗時都應 重新配制。
2 用四分法取風干試樣約500g,向 2 5 0mL 量筒中裝入試樣 至130mL刻度處,注入3%的氫氧化鈉溶液至200mL, 加塞后劇 烈搖動,靜置24h。
3 比較量筒中試樣上部溶液和標準溶液的顏色。盛裝標準 溶液與盛裝試樣的量筒應采用同樣規(guī)格。比色時也可采用標準色 板代替標準溶液。
5.7.4 試驗結果處理
若試樣上部溶液的顏色淺于標準溶液,則表示試樣有機質含 量合格;若兩種溶液的顏色接近,則應將量筒中的試樣及溶液全 部倒入燒杯中,放在60℃~70℃水浴鍋中加熱2h~3h, 再與標 準溶液比色;若試樣溶液顏色深于標準溶液,則按以下方法進一 步檢驗:將原狀試樣一份先用3%氫氧化鈉溶液洗除有機質,再 用清水洗凈,與另一份原狀試樣分別按 GB/T 17671 的規(guī)定配制 成兩種水泥砂漿,測定28d 抗壓強度。當原狀試樣的砂漿強度不 低于淘洗試樣砂漿強度的95%時,則細骨料的有機質含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