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352—2024 填 料 密 度 試 驗
1 適用范圍
1.1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填料的密度。
2 儀具與材料
2.1 李氏比重瓶:結構示意圖如圖T0352-1。容積為250mL, 帶有長180~200mm、直徑約10mm 的細頸,細頸上刻度為0~24mL, 且0~1mL 和18~24mL 之間分度值為0.1mL。其結構材料是優(yōu)質玻璃,透明無條紋,具有抗化學侵蝕性且熱滯后性小,要有足夠的厚度。
圖中未注單位時,為mm
圖T0352-1 李氏比重瓶結構圖
2.2 天平:稱量不小于500g, 感量不大于0.01g。
2.3 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
2.4 恒溫水槽:恒溫23℃±0.5℃。
2.5 溫度計:量程0~50℃,分度值0.1℃;量程0~200℃,分度值1℃。
2.6 其他:瓷皿、小牛角匙、干燥器(內(nèi)裝變色硅膠)、漏斗等。
2.7 濾紙。
2.8 浸沒液體: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或重餾煤油(又稱石蠟油),為沸點在190~260℃的石油餾分。
注:根據(jù)填料特性選擇合適的浸沒液體。填料成分應不溶于浸沒液體,也不得與浸沒液體發(fā)生反應。對于一般礦粉可采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對于水泥、消石灰等親水性填料,含水溶性物質的填料, 或相對密度小于1的填料,或摻加前述材料的混合填料,應采用重餾煤油。
3 試驗準備
將樣品縮分至約200g試樣兩份,置瓷皿中,105℃±5℃烘干至恒重,放入干燥器中冷卻。如顆粒結團,可用橡皮頭研杵研磨粉碎。
4 試驗步驟
4.1 向李氏比重瓶中注入浸沒液體,至刻度0~1mL之間(以彎月面下部為準),蓋上瓶塞,放入23℃±0.5℃的恒溫水槽中,恒溫120min 后讀取李氏比重瓶中水面的刻度初始讀數(shù)(V?) 。讀數(shù)時眼睛、彎月面的最低點及刻度線處于同一水平線。
4.2 從恒溫水槽中取出李氏比重瓶,用濾紙將瓶內(nèi)浸沒液體液面以上殘留液體仔細擦凈。
4.3 將瓷皿、烘干的試樣,連同小牛角匙、漏斗一起稱量質量(m?); 用小牛角匙將試樣通過漏斗徐徐加入李氏比重瓶中,待李氏比重瓶中水的液面上升至接近李氏比重瓶的最大讀數(shù)時為正;反復搖動李氏比重瓶,直至沒有氣泡排出。
4.4 再次將李氏比重瓶放入恒溫水槽中,恒溫120min 后,按照4.2方法讀取李氏比重瓶的第二次讀數(shù)(V?) 。前后兩次讀數(shù)時恒溫水槽的溫度差不大于0.5℃。
5 結果整理
5.1 試樣的表觀密度按式(T0352-1)計算,準確至0.001g/cm3。
(T 0352-1)
式中:ρa——試樣的表觀密度,g/cm3;
m?——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試驗前瓷器中試樣的干燥質量,g;
m?——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試驗后瓷器中試樣的干燥質量,g;
V?——李氏比重瓶加試樣以前的第一次讀數(shù),mL;
V?——李氏比重瓶加試樣以后的第二次讀數(shù),mL;
5.2 試樣的表觀相對密度按式(T0352-2) 計算,準確至0.001。
(T 0352-2)
式中:γa——試樣的表觀相對密度。
ρT —23℃水的密度,為0.99756g/cm3。
5.3 取兩份試樣的相對密度、密度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準確至0.001和0.001g/cm3。
6 允許誤差
密度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2g/cm3.
7 報告
7.1 試驗項目名稱和執(zhí)行標準。
7.2 樣品的編號、名稱、產(chǎn)地和規(guī)格。
7.3 接樣日期、樣品描述.
7.4 試驗日期、樣品縮分方法。
7.5 主要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
7.6 浸沒液體名稱、恒溫溫度、浸泡時間。
7.7 表觀相對密度、表觀密度試驗結果。
7.8 要說明的其他內(nèi)容。
條文說明
2.1 完善了李氏比重瓶技術要求。
2.8 一般煤油時蒸發(fā)會影響試驗精度,因此應采用重餾煤油(石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