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瀝青嵌縫油膏
Asphalt caulks for building waterproofing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建筑防水瀝青嵌縫油膏(簡稱油膏)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 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冷施工型建筑防水瀝青嵌縫油膏。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3477.1 建筑密封材料試驗方法 第1部分:試驗基材的規(guī)定
GB/T 13477.2 建筑密封材料試驗方法 第2部分:密度的測定
GB/T 13477.8 建筑密封材料試驗方法 第8部分:拉伸粘結性的測定(GB/T 13477.8—2002,ISO 8339:1984,MOD)
GB/T 14682 建筑密封材料術語(GB/T 14682—2006,ISO 6927:1981,NEQ)
3 術語和定義
GB/T 14682 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分類
4.1 型號
油膏按耐熱性和低溫柔性分為702和801兩個型號。
4.2 標記
油膏按產(chǎn)品名稱、型號、標準編號的順序標記。
示例:801型建筑防水瀝青嵌縫油膏的標記為:
建筑防水瀝青嵌縫油青801 JC/T 207—2011
5 要求
5.1 外觀
油膏應為黑色均勻膏狀,無結塊或未浸透的填料。
5.2 物理力學性能
油膏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油膏的物理力學性能
序號 |
項 目 | 技術指標 | ||
702 | 801 | |||
1 | 密度/(g/cm3) ≥ | 規(guī)定值a±0.1 | ||
2 | 施工度/mm ≥ | 22.0 | 20.0 | |
3 |
耐熱性 | 溫度/℃ | 70 | 80 |
下垂值/mm ≤ | 4.0 | |||
4 |
低溫柔性 | 溫度/℃ | -20 | -10 |
粘結狀況 | 無裂紋、無剝離 | |||
5 | 拉伸粘結性/% ≥ | 125 | ||
6 | 浸水后拉伸粘結性/% ≥ | 125 | ||
7 |
滲出性 | 滲出幅度/mm ≤ | 5 | |
滲出張數(shù)/張 ≤ | 4 | |||
8 | 揮發(fā)性/% | 2.8 | ||
a 規(guī)定值由生產(chǎn)商提供或供需雙方商定。 |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試驗室標準試驗條件為溫度(25±2)℃,相對濕度(50±5)%,試驗前試樣應在此條件下放置24h。
6.2 外觀
打開包裝,取中部油膏目測。
6.3 密度
按 GB/T 13477.2 規(guī)定進行試驗。
6.4 施工度
將油膏填入金屬罐(見圖1),裝滿壓實刮平。然后浸入(25±1)℃水中45min, 用裝有金屬落錐(見圖2)的針入度儀(錐和桿總質量156g),測定5s 時的沉入量(mm), 每測一次,需用浸汽油或煤油的棉紗 及干軟布將落錐擦拭干凈。共測三點,各點均勻分布在距離金屬罐邊緣約20mm處。試驗結果取三個數(shù) 據(jù)的算術平均值。若三個數(shù)據(jù)中有與平均值相差大于2mm 者,允許重測一次。若仍有與平均值相差大 于 2mm 者,則應重新制樣進行檢測。
單位為毫米
圖1 金屬罐
單位為毫米
圖2 金屬落錐
6.5 耐熱性
將金屬槽(見圖3a)用丙酮擦洗干凈,用刮刀將油膏仔細密實地嵌入槽內,刮平表面及兩端。同時 制備三個試件,隨即將試件放于45°支架上(見圖3b), 按產(chǎn)品型號置于(70±2)℃或(80±2)℃烘箱中 恒溫5h, 然后取出試件,分別測量每個試件從金屬槽下端到油膏下垂端點的長度,精確至0.1mm。
單位為毫米
a) 金屬架 b) 支架
圖3 金屬槽及支架
6.6 低溫柔性
采用GB/T 13477.1規(guī)定的水泥砂漿粘結基材,隔離墊塊尺寸為22.5mm×15mm×12mm, 底部用防 粘紙隔離。試件空腔尺寸為30mm×15mm×12mm, 共制備三個試件。成型后將試件(見圖4)除去隔離墊 塊平放于瓷磚上,按型號置于(-10±2)℃或(-20±2)℃冰箱內恒溫2h, 迅速在金屬試臺(見圖5)上彎 曲,于2s 內完成。彎曲后立即檢查每個試件彎曲處是否有裂紋及粘結損壞情況。三個試件均無裂紋、無剝離時為合格。
6.7 拉伸粘結性
按 GB/T13477.8 規(guī)定制備五個試件,成型時隔離墊塊涂以隔離劑(甘油:滑石粉=1:3);并用透明 膠粘帶進行固定,底部用防粘紙隔離。除去試件上的隔離墊塊,將試件于標準試驗條件下放置24h后, 再放入(25±1)℃恒溫水槽中45min, 置于拉力試驗機上,在標準試驗條件下以5mm/min~10mm/min 的速度拉伸至油膏破壞(出現(xiàn)孔洞,裂口或邊緣產(chǎn)生5mm 以上的粘結破壞)時,測量并記錄其伸長值L1 按公式(1)計算其伸長率
(1)
式中:
L——伸長率,單位為百分數(shù)(%);
L0—— 試件的原始長度,單位為毫米(mm);
L1—— 試件破壞時的長度,單位為毫米(mm)。
試驗結果取五個試件中三個接近數(shù)據(jù)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1%。
6.8 浸水后拉伸粘結性
按6.7制備五個試件,于標準試驗條件下停放24h, 再在(25±1)℃水中浸泡24h, 然后按6.7進 行拉伸粘結性試驗,并以相同方法計算試驗結果。
6.9 滲出性
取干燥的中速定性濾紙五張,疊放在玻璃板上,在濾紙中央壓上金屬環(huán)(見圖6),將油膏密實地填 入環(huán)內,刮平表面,同時制備三個試件。然后按產(chǎn)品型號將其放入(70±2)℃或(80±2)℃的烘箱中恒溫 1h, 分別測定油膏在金屬環(huán)外壁油分滲出的最大幅度(mm)和滲潰濾紙的張數(shù)(包括油膏接觸的濾紙在 內)。試驗結果取三個試件滲出幅度的最大值(mm)和滲出張數(shù)的最大值(張)。
單位為毫米
圖6 金屬環(huán)
6.10 揮發(fā)性
取油膏(20±0.5)g 填入恒重的玻璃培養(yǎng)皿(深12mm, 內徑65mm)內,用刮刀嵌實展平后稱量(精確 至0.001g), 制備三個試件。將試件放入(80±2)℃烘箱內5h, 取出放入干燥器內冷卻30min,再次稱量,按公式(2)計算揮發(fā)率。
(2)
式中:
M 揮發(fā)率,單位為百分數(shù)(%);
M1——加熱前培養(yǎng)皿和油膏的質量,單位為克(g);
M2—— 加熱后培養(yǎng)皿和油膏的質量,單位為克(g);
M0——培養(yǎng)皿質量,單位為克(g)。
試驗結果取三個試件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1%。
7 檢驗規(guī)則
7.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施工度、耐熱性、低溫柔性、拉伸粘結性。
7.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要求。在下列情況下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chǎn)品試制或老產(chǎn)品轉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常生產(chǎn)時,每半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c) 產(chǎn)品的原料、配方、工藝有較大改變,有可能影響產(chǎn)品質量時;
d) 產(chǎn)品停產(chǎn)一年以上,恢復生產(chǎn)時。
7.3 批量與抽樣
以同一型號的產(chǎn)品20t 為一批,不足20 t 亦按一批計。
每批隨機抽取三件產(chǎn)品,離表皮大約50mm 處各取樣1kg, 裝于密封容器內, 一份作試驗用,另兩 份留作備查。
7.4 判定規(guī)則
7.4.1 單項結果判定
外觀不符合5.1的規(guī)定則為不合格品。
耐熱性、低溫柔性、滲出性試驗每個試件均符合規(guī)定,則判該項目合格。密度、施工度、拉伸粘結 性、浸水后拉伸粘結性、揮發(fā)性每組試件的平均值符合規(guī)定,則判該項目合格。
7.4.2 綜合判定
在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中,檢驗結果符合第5章要求時,則判該批產(chǎn)品合格。
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指標不符合規(guī)定時,則判該批產(chǎn)品不合格;若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時,可用備用 樣品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復檢結果符合要求,則判該批產(chǎn)品合格;若該項仍不符合要求,則判該批產(chǎn) 品不合格。
8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
每件產(chǎn)品應標有生產(chǎn)廠名、地址、產(chǎn)品名稱、標號、生產(chǎn)日期、貯存期、凈質量、商標、執(zhí)行標準 及產(chǎn)品合格證.
8.2 包裝
油青應用密閉的鐵桶或內置塑料袋的紙箱等包裝,每件25kg; 或按供需雙方商定的規(guī)格包裝。
8.3 運輸和貯存
油青在運輸與貯存時,應不得碰撞、擠壓,遠離火源、熱源。
在正常的運輸和貯存情況下,自生產(chǎn)之日起產(chǎn)品貯存期不小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