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內膠合(結合)強度測定
11內膠合(結合)強度測定
11.1原理
內膠合強度是試件表面承受均勻分布的拉力,直至破壞時的抗拉能力的測定。內膠合強度是垂直于試件表面的最大破壞拉力和試件面積之比。
11.2儀器設備
11.2.1萬能力學試驗機。試驗機能通過夾具施加垂直于試件表面的拉力(見圖14),根據(jù)產品要求選擇合適的載荷量程范圍,測量精度為載荷值的1%。兩個夾具中至少一個11.2.2卡頭,可以是金屬、硬木或硬木膠合板,卡頭與夾具配合,試件粘接在卡頭上(見圖14)。硬木或硬木膠合板的密度大于600kg/m3。
11.2.3游標卡尺,分度值0.1mm.量程0mm?150mm。
11.2.4秒表。
11.3試件
11.3.1試件尺寸
長l=(50±1)mm.寬b=(50±1)mm。
11.3.2試件平衡處理
必要時.將試件和硬木或硬木膠合板卡頭置于溫度(20±2)°C、相對濕度(65±5)%環(huán)境中至質量恒定。相隔24h兩次稱重結果之差不超過試件質量的0.1%,即視為質量恒定。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在潮濕狀態(tài)下進行循環(huán)試驗或浸水試驗,可以規(guī)定另一種平衡處理條件。在該情況下參考執(zhí)行相應的標準。
11.4方法
11.4.1在試件的長度、寬度中心線處測量試件寬度和長度(見1)。
11.4.2試件與卡頭膠合:把環(huán)氧樹脂膠或融化的熱熔膠等類似膠黏劑均勻涂布在卡頭表面,按圖14將試件和卡頭粘結在一起。除去從膠層擠出的膠。如果使用熱熔膠,硬質纖維板的網(wǎng)紋一側進行砂光,直至得到光滑的表面。如采網(wǎng)紋側沒有砂掉.則可使用環(huán)氧樹脂膠
單位為毫米
說明:
1金屬卡頭
2卡頭(金誠、硬木或硬木皎合板);
3硬木膠合板卡頭(不適合薄板);
4試件:
5自動調心球窩連接:
注:t≥15mm..
圖14內膠合強度測定裝置示意圖
在膠合時,由于膠中的水分和(或)溫度升高等原因引起的附加應力會對試件產生影響,應盡可能避免。
注:以下組合證明是適用的:
熱熔膠和環(huán)氧樹脂與金屬卡頭粘接:
熱熔膠、環(huán)氧樹脂、PYAC、UT、間苯二酚與硬木、硬木膠合板卡頭粘接。
試件在潮濕狀態(tài)下進行循環(huán)試驗或進行浸水試驗預處理,則某些膠不適用于試件與卡頭的粘接。若試件經過預處理后粘接到卡頭上把試件的上、下表面稍加砂光,以消除預處理期間出現(xiàn)的表面粗糙現(xiàn)象。為使拉伸時膠層不發(fā)生破壞,膠需有足夠時間固化,并使試件含水率均勻分布后進行測定。
根據(jù)經驗.如果使用熱熔膠.固化很快:如果使用環(huán)氧樹脂需24h固化;如果使用其他膠,大約需72h才能固化。在這期間,膠合組件放在溫度(20±2)℃、相對濕度(65±5))%平衡處理室內。從平衡處理室拿出試件后,成在1h內檢測完畢:
對于在潮濕狀態(tài)下進行循環(huán)試驗或浸水試驗,以及在潮濕階段進行檢驗的試件或膠合組件,不進行平衡處理。
如果檢驗薄板(厚度<8.0mm)或高密度板(>800kg/m3),建議使用金屬卡頭。經驗表明,在這種情況下用木制卡頭.其結果變異性大。
11.4.3將組件放入夾緊裝置中并加載直至試件破壞,整個試驗應均勻加載,從加載開始在(60±30)s內使試件破壞,記下最大載荷值.精確至1%。
11.4.4若測試時有部分或全部在膠層破壞,或卡頭破壞。其結果無效.應在原試樣上另取試件重測。
11.5結果表示
11.5.1試件內膠合強度按式(10)計算精確至0.01MPa:
(10)
式中:
σ——試件內膠合強度,單位為兆帕(MPa);
Fmax——試件破壞時最大載荷.單位為牛頓(N):
l——試件長度.單位為毫米(mm);
b——試件寬度,單位為毫米(mm):
11.5.2一張板的內膠合強度足同一張板內全部試件內膠介強度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01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