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粗集料試驗
T 0302—2024 粗集料的篩分試驗
1 適用范圍
1.1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顆粒組成,本方法也適用于測定集料混合料的顆粒組成。
1.2 對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可采用干篩法篩分;對瀝青混合料、粒料材料、無機穩(wěn)定類 材料等用粗集料應采用水洗法篩分。
1.3 對于輕集料應采用干篩法篩分。
2 儀具與材料
2.1 試驗篩:方孔篩,孔徑根據(jù)集料規(guī)格選用。2.36mm 及以下孔徑試驗篩,應采用滿 足GB/T6003.1 中規(guī)定的金屬絲編織網(wǎng)試驗篩,其篩框直徑可選擇200mm 或300mm。 4.75mm及以上孔徑試驗篩,應采用滿足CB/T/6003.2中規(guī)定的金屬穿孔板試驗篩,其中 4.75~37.5mm 試驗篩,其篩框直徑為300mm, 而53mm 及以上孔徑試驗篩,篩框直徑應 不小于300mm.
2.2 搖篩機。
2.3 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
2.4 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烘干能力不小于25g/h 。 烘干能力驗證方法:清空烘箱,1L玻璃燒杯盛500g(起始水溫為20℃±1℃)放入烘箱,在105℃±5℃烘干 4h,計算每個小時水質量損失。應檢驗烘箱中各支撐架的四角及中部。
2.5 盛水容器:浸泡試樣用容器,如不銹鋼的金屬盆。
2.6 溫度計:量程0~200℃,分度值1℃。
2.7 其他:金屬盤、鏟子、毛刷、攪棒等。
3 試驗準備
將樣品縮分至表T0302-1 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105℃±5℃烘干至恒重,并冷卻至 室溫。
表 T0302-1 粗集料篩分試驗的試樣質量
公稱最大粒徑(mm) | 4.75 | 9.5 | 13.2 | 16 | 19 | 26.5 | 31.5 | 37.5 | 53 | 63 | 75 |
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 | 0.5 | 1.0 | 1.0 | 1.5 | 2.0 | 4.0 | 5.0 | 6.5 | 11.0 | 17.0 | 25.0 |
4 干篩法試驗步驟
4.1 取一份干燥試樣,稱其總質量(m?)。
4.2 將試樣移入按篩孔大小從上到下組合的套篩(附篩底)上,蓋上篩蓋后采用搖篩 機或人工篩分約10min。
4.3 試樣經(jīng)套篩篩分一定時間后,取下各號篩,加篩底和篩蓋后再逐個進行人工補篩。 人工補篩時,需使集料在篩面上同時有水乎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頓的運動,使小于篩孔 的顆粒通過篩孔。將通過的顆粒并入下一號篩上,并和下一號篩中的試樣一起過篩,順序進行,直至各號篩全部篩完為止
4.4 人工補篩時應篩至每分鐘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變化小于試樣總質量的0.1%,并按照如下方式確認:
將單個篩(含篩底和篩蓋),一只手拿著篩子(含篩底和篩蓋),使篩面稍微傾斜;將篩子一側斜向上猛力敲擊另一只手的掌根,每分鐘約150次;同時每25次旋轉一次篩面,每次旋轉約60°
4.5 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不得超過以下確定的剩留量,否則應將該號篩上的篩余試樣分成兩小份或數(shù)小份,分別進行篩分,并以其篩余量之和作為該號篩的分計篩余量。
1 對于篩孔小于4.75mm的試驗篩,剩留量(kg) 為 7kg/m2× 篩框面積(m2);
2 對于篩孔為4.75mm或以上試驗篩,剩留量(kg) 為2 .5kg/(mm·m2)× 篩孔直徑 (mm)× 篩框面積(m2);
3 對于輕集料,剩留量為篩上滿鋪一層時試樣的質量。
4.6 當篩余顆粒粒徑大于19mm 時,篩分過程中允許用手指撥動顆粒,但不得逐顆塞過篩孔。當篩上的顆粒粒徑大于37.5mm時,可采用人工轉動顆粒逐個確定其可通過的 最小篩孔,但不得逐顆塞過篩孔。
4.7稱取每號篩的分計篩余量(mi) 和篩底質量(m底)。
5 水洗法試驗步驟
5.1 取一份干燥試樣,稱其總質量(m?)。 將試樣移入盛水容器中攤平,加入水至高出試樣150mm。根據(jù)需要可將浸沒試樣靜置一定時間,便于細粉從大顆粒表面分離。普通集料浸沒水中不使用分散劑。特殊情況下,如瀝青混合料抽提得到的集料混合料等可采用分散劑,但應在報告中說明。
5.2 根據(jù)集料粒徑選擇4.75mm、0.075mm,或2.36mm、0.075mm組成一組套篩,其底 部為0.075mm試驗篩。試驗前篩子的兩面應先用水潤濕。
5.3 用攪棒充分攪動試樣,使細粉完全脫離顆粒表面、懸浮在水中,但應注意試樣不得破碎或濺出容器。攪動后立即將渾濁液緩緩倒入套篩上,濾去小于0.075mm的顆粒。傾倒時避免將粗顆粒一起倒出而損壞篩面。
5.4 采用水沖洗等方法,將兩只篩上顆粒并入容器中。再次加水于容器中,重復5.3 中的步驟,直至浸沒的水目測清澈為止
5.5 將兩只篩上及容器中的試樣全部回收到一個金屬盤中。當容器和篩上沾附有集 料顆粒時,在容器中加水、攪動使細粉懸浮在水中,并快速全部倒入套篩上;再將篩子倒扣在金屬盤上,用少量的水并助以毛刷將顆粒刷落入金屬盤中。待細粉沉淀后,泌去金屬盤中的水,注意不要散失顆粒。
5.6 將金屬盤連同試樣一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稱取水洗后的干燥試 樣總質量(m洗).
5.7 將回收的干燥集料按4中干篩法步驟進行篩分,稱取每號篩的分計篩余量(mi)和篩底質量(m底)。
6結果整理
6.1 干篩法篩分
6.1.1 試樣的篩分損耗率按式(TO302-1)計算,準確至0.01%。
(T 0302-1)
式中:Ps——試樣的篩分損耗率,%;
m?——篩分前的干燥試樣總質量,g;
m底——篩底質量,g;
mi——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g;
i——依次為0.075mm、0.15mm……至集料最大粒徑的排序。
6.1.2 試樣的各號篩分計篩余率按式(T0302-2) 計算,準確至0.01%。
(T0302-2)
式中:——試樣的各號篩分計篩余率,%。
6.1.3 試樣的各號篩篩余率Ai為該號篩及以上各號篩的分計篩余率之和,準確至0.01%。
6.1.4 試樣的各號篩通過率 Pi為100減去該號篩的篩余率,準確至0.1%。
6.2 水篩法篩分
6.2.1 試樣的篩分損耗率按式(T0302-3) 計算,準確至0.01%。
(T0302-3)
式中:Ps——試樣的篩分損耗率,%;
m洗——水洗后的干燥試樣總質量,g;
m底—— 篩底質量,g;
mi——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g
i——依次為0.075mm、0.15mm……至集料最大粒徑的排序。
6.2.2 試樣的各號篩分計篩余率按式(T0302-4) 計算,準確至0.01%。
(T0302-4)
式中:——試樣的各號篩分計篩余率,%;
m0——篩分前的干燥試樣總質量,g。
6.2.3 試樣的各號篩篩余率Ai為該號篩及以上各號篩的分計篩余率之和,準確至0.01%。
6.2.4 試樣的各號篩通過率Pi為100 減去該號篩的篩余率,準確至0.1%。
6.3 取兩份試樣的各號篩通過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準確至0.1%。
7 允許誤差
7.1 一份試樣的篩分損耗率應不大于0 .5%。
7.2 0.075mm通過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1%。
8 報 告
8.1 試驗項目名稱和執(zhí)行標準。
8.2 樣品的編號、名稱、產(chǎn)地和規(guī)格。
8.3 接樣日期、樣品描述。
8.4 試驗日期、樣品縮分方法
8.5 主要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
8.6 試驗方法(干篩法或水篩法)
8.7 篩分數(shù)據(jù)可按表T0302-2或表T0302-3的格式記錄。同時可根據(jù)各篩孔通過率繪制級配曲線,其橫坐標為篩孔尺寸的0.45次方,縱坐標為通過率。
8.8 各號篩的通過率、篩余率(必要時)試驗結果。
8.9 要說明的其他內(nèi)容。
表 T0302-2 干篩法篩分記錄表
項 目 | 第 1 組 | 第2組 | 平均 | |||||||||
干燥試樣總量m? (g) | ||||||||||||
篩孔尺寸 (mm) | 分計篩 余量 mi(g) | 分計篩 余率 (%) | 篩余率 (%) | 通過率 (%) | 分計篩 余量 mi(g) | 分計篩 余率 (%) | 篩余率 (%) | 通過率 (%) | 通過率 (%) | |||
75 | ||||||||||||
63 | ||||||||||||
53 | ||||||||||||
37.5 | ||||||||||||
31.5 | ||||||||||||
26.5 | ||||||||||||
19 | ||||||||||||
16 | ||||||||||||
13.2 | ||||||||||||
9.5 | ||||||||||||
4.75 | ||||||||||||
2.36 | ||||||||||||
1.18 | ||||||||||||
0.6 | ||||||||||||
0.3 | ||||||||||||
0.15 | ||||||||||||
0.075 | ||||||||||||
篩底質量m(g) | ||||||||||||
篩分后總量 +m底(g) | ||||||||||||
損耗率(%) |
表T0302-3 水洗法篩分記錄表格示例
項 目 | 第1組 | 第2組 | 平均 | ||||||||
干燥試樣總量m? (g) |
—— | ||||||||||
水洗后篩上總量m洗(g) | |||||||||||
水洗后 干篩法 篩分 | 篩孔尺寸 (mm) | 分計篩 余量 mi(g) | 分計篩 余率 (%) | 篩余率 (%) | 通過率 (%) | 分計篩 余量 mi(g) | 分計篩 余率 (%) | 篩余率 (%) | 通過率 (%) | 通過率 (%) | |
75 | |||||||||||
63 | |||||||||||
53 | |||||||||||
37.5 | |||||||||||
31.5 | |||||||||||
26.5 | |||||||||||
19 | |||||||||||
16 | |||||||||||
13.2 | |||||||||||
9.5 | |||||||||||
4.75 | |||||||||||
2.36 | |||||||||||
1.18 | |||||||||||
0.6 | |||||||||||
0.3 | |||||||||||
0.15 | |||||||||||
0.075 | |||||||||||
篩底質量m底(g) | / | ||||||||||
篩分后總量 +m底(g) | / | ||||||||||
扣除損耗后試樣 總質量m0-(m洗一 -m底)(g) |
/ | ||||||||||
損耗率(%) | / |
條文說明
1.3 輕集料水洗時改變材料性能,因此應采用干篩法篩分。
2.1 對于2.36mm 及以下試驗篩,采用直徑為200mm 或 300mm 的篩框是合適的; 對于4 .75mm及以上試驗篩,200mm 篩框相應的允許篩留量過小,篩分時顆粒干擾大、影響試驗精度,因此應采用不小于300mm 篩框。
3 圖T0302-1中為100 顆顆粒質量與公稱最大粒徑關系,可見集料質量與公稱最大 粒徑為指數(shù)關系。圖T0302-2為修訂前后兩份試樣質量與集料公稱最大粒徑關系曲線。 當集料公稱最大粒徑大于19mm 時,原規(guī)程規(guī)定的試樣最小質量偏少,這會導致每份試樣 有效顆粒數(shù)偏少,影響試驗精度。
圖T0302-1 100 顆集料質量-公稱最大粒徑曲線
圖T0302-2 不同試驗方法中規(guī)定試樣最小總質量
4.5 當一次篩分篩面上顆粒過多時,顆粒之間干擾會影響篩分結果,因此應分兩次或多次進行篩分,然后合并分計篩余量。